一方指責對方拖延時間,另一方不滿對方以資產退出為由“要挾”,這樣的和談不知“和”在哪里?而這恰恰是目前國美針對未來發(fā)展談判的真實寫照。日前,記者獲悉,雖然目前雙方(大股東、國美上市公司)均表示“和談只停留在口頭協(xié)議,沒有實質進展”,然而,這種沉寂或許將要被國美上市公司的例行董事會所打破。雖然不是針對雙方和談而召開的董事會,但在大股東眼里,這已經算是實質性進展的起點。
被逼重組董事會
11月3日晚間,國美電器公告稱,將于11月15日召開董事會議,審議其2010年前三季度未經審核的財報,以及“商議任何其他事項”。
然而,盡管從表面看是國美的例行“業(yè)績審核”,但據(jù)知情人士透露:“‘商議任何其他事項’將包括大股東提出的‘重組董事會’事宜。”
“重組董事會”是國美大股東方提出的“一攬子方案”中重要的一環(huán),而這“一攬子方案”正是雙方和談的核心內容。除了“重組董事會”,還包括“非上市門店統(tǒng)一經營”和“國美今后的經營發(fā)展戰(zhàn)略”兩項重要內容。
近日,大股東表示,上市公司目前沒有為達成“一攬子方案”與大股東進行積極接觸,而是采取拖延的方式,繼續(xù)在排擠和損害創(chuàng)始股東的合法權益。
而據(jù)創(chuàng)始大股東代言人鄒曉春近日透露,雙方在某些方面還是有共識的(此前業(yè)內曾傳雙方就非上市業(yè)務不拆分達成共識),但上市公司并沒有拿出相應的行動,大股東主要對此不滿。
對于上市公司應拿出的行動,鄒曉春表示,首先要召開董事會,審議大股東方提出的“一攬子方案”?!啊粩堊臃桨浮莻€整體,主要內容間都有必然的邏輯聯(lián)系,而其中的起點即為‘重組董事會’,其他主要內容都要在此基礎上執(zhí)行。因此,召開董事會,討論‘重組董事會’是上市公司的責任?!编u曉春進一步解釋。
同時,大股東方面也給出了底線,即在短時間內上市公司必須有實質行動(召開董事會,討論重組事宜)。而有分析人士稱,11月15日召開董事會,對于大股東來說,可謂是“短時間”,但結果或許不會令大股東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