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以色列戰(zhàn)略事務部長亞龍(Moshe Yaalon) 16日接受電臺采訪時說,以色列當局已經恢復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移交代收稅款。
據報道,亞龍對公共電臺說,以方已經恢復向巴勒斯坦方面移交代稅款,因為以方認為,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與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的和解協(xié)議已經失去效力,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當局的安全合作將繼續(xù)進行。
5月初,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與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在埃及簽署和解協(xié)議,結束了雙方近4年的對立狀態(tài)。5月1日,以色列宣布推遲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移交約為6000萬歐元的代稅款,以顯示以色列對法塔赫與哈馬斯宣布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不滿。以色列財政部長施泰尼茨當天對新聞界說,此舉是為了防止哈馬斯使用稅款購買武器,并危害以色列安全。
輿論認為,這是以色列政府就法塔赫和哈馬斯實現和解對巴方采取的一項制裁措施。
早些時候的報道說,根據1993年以巴領導人簽署的《奧斯陸協(xié)議》規(guī)定,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控制區(qū)的物品征收關稅,并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些稅款將定期移交給巴民族權力機構。但以方曾多次凍結移交稅款,以此向巴方施壓。
(來源:中新網 編輯: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