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日本共同社4月28日報道,有關日本栃木縣警察在盤查時槍殺拿起石頭進行抵抗的中國研修生羅成一案,死者家屬認為該警察防衛(wèi)過當并向縣政府索賠,東京高等法院28日作出二審判決,對一審駁回死者家屬訴求的判決作出改判,勒令縣政府賠償約1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79.2萬元)。
(來源:中國日報網(wǎng) 信蓮 編輯:蔡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