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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北京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召開劉黎法官先進事跡新聞發(fā)布會,北京市高院政治部組宣處處長畢冬麗宣讀了高院黨組關于開展向劉黎同志學習的決定,北京市高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吳在存出席發(fā)布會并發(fā)表重要講話。
劉黎現(xiàn)任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奧運村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碩士研究生學歷,2002年進入法院系統(tǒng)工作,2006年到基層法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六年來,劉黎累計審結民事案件2000余件,平均每年結案近400件,涉案當事人7000余名,無一信訪,無一投訴。
在“瘋狂英語李陽離婚案”的審理中,劉黎經(jīng)反復推敲論證,最終確認李陽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并發(fā)出了《民事訴訟法》實施后北京首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李金,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同,該案被美國《紐約客》雜志稱為“中國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p>
吳在存認為劉黎是維護公平正義、力促社會和諧的典范,堅持群眾路線、踐行為民宗旨的典范,堅守法制信仰、勇于職業(yè)擔當?shù)牡浞?,并號召全市法院廣大干警深入學習劉黎同志的先進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