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近日,大連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聯(lián)合出臺了《關(guān)于依法辦理暴力拆遷案件的工作意見》。據(jù)悉,這是大連市政法機關(guān)首次出臺的關(guān)于打擊暴力拆遷違法犯罪行為的公開性文件。
近年來,隨著大連市城市房屋建設(shè)、農(nóng)村舊村改造、國家重點工程建設(shè)等項目的開展,個別負責拆遷單位為完成拆遷任務,指使本單位工作人員或雇用非本單位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采用威脅、恐嚇、毆打、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手段,強迫居民簽訂拆遷協(xié)議或?qū)Ψ课葸M行強制拆除,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quán)益。
記者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了解到,此次《工作意見》的出臺,將重點打擊以威脅、恐嚇、毆打、故意損壞財物、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強制拆遷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直接實施威脅、恐嚇、毆打、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非拆遷單位人員,尤其是被雇用直接實施暴力拆遷行為的社會閑散人員、犯罪團伙、流氓惡勢力,同時,將深挖暴力拆遷案件幕后的指使者、糾集者和雇用者,依法予以嚴懲。
《工作意見》明確了辦理暴力拆遷案件中涉及的各類違法行為的法律界定:在房屋拆遷中,采取毆打他人、強行推倒房屋等方式進行非法強制拆遷的,造成輕傷以上等后果的,將依法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輕傷以下后果的,將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依法呈報勞動教養(yǎng)或給予行政處罰。
采取堵門、糾集多人等手段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將依法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依法呈報勞動教養(yǎng)或給予行政處罰。
采用強行推倒房屋、打砸玻璃、斷水斷電等手段,對被拆遷房屋以及房屋內(nèi)財物進行損毀的,將依法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或?qū)め呑淌伦镒肪啃淌仑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采用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手段的,將依法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采取郵寄恐嚇信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發(fā)送侮辱、恐嚇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編輯:馬原 黃煜瑜 來源:新華網(wǎng) (記者 白云飛 首席記者王曉梅)